诚易成征信
信息主体(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经办人)认为山东诚易成企业征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本机构")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或证书中存在信息错误、遗漏的,可依法向本机构提出异议申请。具体流程如下:
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向本机构提交异议申请的,应提供以下材料:
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居民身份证(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)、军官证、士兵证、护照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。
由经办人代理提交异议申请的,经办人应提供以下材料:
异议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提交异议材料:
本机构自收到完整、有效的异议申请材料之日起,将对异议信息的来源进行核实,并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回复异议申请人处理结果;情况复杂确需延长的,将在时限届满前告知申请人延长事由及预计完成时间。
经核实异议信息确有错误、遗漏的,本机构将及时予以更正,并在必要范围内通知信息使用方;核实信息无误的,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。